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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创业学院
浏览次数:3249次 发表时间:2014/12/16 15:28:33
日前,温州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降低大学生创业准入门槛,首次实施创业登记注册“零首付”,并将创业贷款提高至30万元。
创业登记注册实施“零首付”
新政规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今年可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股东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更多大学生投入创业“商海”。除登记注册“零首付”外,今年还首次放宽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面向股权投资企业和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产业的内资企业试行“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作为两个以上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同时,推行住所(经营场所)备案制度。
创业贷款最高30万元
新政向白手起家的毕业生给出了明确的融资指向: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据悉,贷款额度不仅从原先的5万元提高至30万元,而且对从事微利项目或者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还将给予100%贷款贴息,其他人员则给予50%贷款贴息,贴息期不超过3年。
对于网络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也加大了扶持力度。凡是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其中,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招用失业大学生可获社保补贴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凡当年度接收10名以上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第2年开始,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政府视财力情况按30%-50%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1年。
成功介绍失业大学生工作的中介机构也有奖励。凡免费并成功介绍失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困难毕业生求职有补贴
从2013年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市属高校毕业生,可获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据悉,目前我市已有55名在温高校毕业生享受了该补贴。
另外,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零就业等困难家庭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失业期间,将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